归口单位: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照相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5)
起草单位: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吉林省公安厅
起草人: 李志刚、 许小京、 许磊、 黄威、 俞涛、 李闯
本文件规定了法庭科学领域的成像设备、镜头、滤光镜、三脚架、光源、背景幕、输出设备、翻拍与投影设备的技术条件。本文件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涉及的照相设备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