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上海海关、 南京海关、 上海体育学院
起草人: 张润何、 古淑青、 邓晓军
本文件规定了出口食品中重金属元素砷、镉、汞、铅含量的X射线荧光光谱快速测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柑橘、猕猴桃、巴沙鱼、生蚝、巴氏杀菌乳、全脂牛奶、豌豆、南瓜、牛肉、猪肉、小麦粉、玉米粉类中砷、镉、汞、铅的快速测定,其他基质样品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