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上海海关、 上海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上海体育学院
起草人: 赵超敏、 古淑青、 邓晓军
本文件规定了基于拉曼光谱技术的出口食品中农用化学物质的快速检测方法的方法确认核心要求、确认分析物的选择、确认样品基质的选择、方法确认和日常检测质量控制等。本文件适用于基于拉曼光谱技术的出口食品中农用化学物质的快速检测,以及检测质量控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