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广州海关、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起草人: 张彦彬、 陈泳、 刘世明
本文件规定了海关实验室数字化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海关实验室数字化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实验室常规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