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乌鲁木齐海关、 天津海关
起草人: 杨丽、 葛含光、 王飞
本文件规定了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氰氟草酯及其代谢物氰氟草酸残留量的测定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和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本文件高效液相色谱法适用于糙米、小麦、苹果、桃、番茄、黄瓜、菠菜、茶叶中氰氟草酯和氰氟草酸残留量的定量测定;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适用于糙米、小麦、大豆、花生、苹果、桃、番、黄瓜、菠菜、茶叶中氰氟草酯残留量的定量测定和确证;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适用于糙米、小麦、大豆、花生、苹果、桃、番、黄瓜、菠菜、茶叶中氰氟草酸残留量的定量测定和确证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