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广州海关、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深圳海关
起草人: 李浩、 张震坤、 黄心深
本文件规定了进口机器人安全性、电磁兼容性、性能以及标志、包装和用户手册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本文件适用于单相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机器人。本文件适用于工业机器人,也适用于进行公共服务或特种服务的机器人。本文件不适用于军用机器人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