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上海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国科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大学、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京供电分公司、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积成能源有限公司、 北京智中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大全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 南京大全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迈能创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雄安新区供电公司
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孟晓丽、 刘伟、 刘苑红、 侯义明、 韦涛、 苏剑、 崔艳妍、 原凯、 陈浩、 雷金勇、 赵大溥、 赵明欣、 陈海、 刘洪、 徐荆州、 宫建锋、 杨赫、 袁文广、 魏玲、 张伟、 惠慧、 闫涛、 朱守真、 周立专、 宋毅、 吴桂联、 郭祚刚、 徐大可、 洪祥、 严骆锴、 董晓晶、 曾顺奇、 李蕊、 刘姝嫔、 李鹏丽、 王昕萌、 肖晶、 杨白洁、 刘海峰、 李慧娜、 詹琪、 曹婉莹
本文件规定了区域能源互联网综合评价的基本规定、评价内容及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已建设完成的区域能源互联网开展综合评价工作,处于规划、设计、建设等阶段的区域能源互联网的综合评价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