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天津海关、 天津师范大学、 大连民族大学
起草人: 赵良娟、 郑文杰、 郑秋月
本文件规定了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核酸扩增检验类分子生物学方法的验证指南。本文件适用于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核酸扩增检验类分子生物学方法标准建立过程中方法的验证。此外,实验室采用非标准方法及自主研究开发新方法时,可参照本指南用以验证这些方法的适用性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