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本文件规定了通信用氢燃料电池供电系统的术语定义、系统组成、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运营维护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输出电压标称值为直流-48V,使用氢气和空气作为反应气体的氢燃料电池供电系统,氢气来源可为氢气瓶供氢、固态氢供氢、电解水制氢、甲醇重整制氢和天然气制氢等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