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健康大数据运营单位/责任单位/所有者应具备的数据安全治理能力成熟度要求,包括安全规划、安全管理、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基础安全和安全保障,以及相应的评估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第三方机构对相关单位的数据安全治理能力进行评估,并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选择处理医疗健康大数据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参考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