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本文件适用于以贵金属精矿、冶炼重金属(铜、铅、锌、镍等)过程中产生的阳极泥、含贵金属废料、载金炭以及合质金为原料的贵金属冶炼企业的绿色工厂评价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