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本文件适用于金属冶炼、镀锌、含锌产品消费等过程中产生的钢铁烟尘、锌熔炼渣、废锌电池、废涂层、锌灰等含锌物料,经除杂和富集后可用于再生锌及锌合金锭的生产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