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39
起草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 央视频融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哔哩哔哩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广东广播电视台、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鹏城实验室、 咪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 中移(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新视创伟超高清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邮电大学
起草人: 李厦、 宁金辉、 王惠明、 张乾、 汪芮、 刘汉源、 杨威、 孙琳、 李岩、 李英斌、 刘亮、 周立、 孙文涛、 拜路、 张伟、 周芸、 李凯东、 严玄、 李静、 王志航、 崔艳春、 胡彪、 郑翰超、 胡红阳、 卢海波、 宋施恩、 邢卫东、 宋小民、 郑慧明、 饶明序、 王亮、 颜士富、 刘松鹏、 马晓、 余大利、 罗必达、 罗红、 阮泽凯、 于磊、 赵群、 唐晓宇、 邹双泽、 卢官明
本文件规定了网络视听节目制作、分发和交换中所涉及的视频质量要求和主观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网络视听节目的制作、分发、交换和评价,以及相关设备的设计、生产、验收、运行和维护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