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教社团部
起草单位: 苏州硒谷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科技学院(安徽省功能农业与功能食品重点实验室)、 赣州市综合检验检测院、 安徽过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硒泰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连城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北京商业机械研究所、 中国农业大学、 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国家富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北京食安硒谷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桂芝堂科技有限公司、 宜春市硒资源开发利用中心、 苏州科技大学、 杭锦旗熙穆汰农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恒宝田功能农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一带一路”国际功能农业科技创新院)、 南京大学(苏州)高新技术研究院、 河曲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 山西莲芯硒美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张家口禾久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山东省农业 科学院、 哈尔滨市兴利米制品有限公司、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中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 合江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四川省富硒富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万源市富硒产品检验中心、 济源市农业科学院、 贵州硒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硒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硒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瑞之恩生物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湖北爱猪爱农猪种改良科技有限公司、 寿宁县农业农村局、 神木市达沃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尹雪斌、 廖涵、 杨荣、 刘志奎、 黄瑞林、 张泽洲、 臧佳、 赵方慧、 王张民、 樊浪生、 郭正、 孙辰璐、 宋佳平、 刘颖、 贺博、 刘永贤、 刘瑛、 郭仁妹、 蒋万里、 王英、 夏曾润、 杨青、 王祝、 黄波、 刘敏、 杨瑞峰、 尤金莲、 张占兵、 李飞、 郑庆、 李国锋、 岳润庆、 乔鹏、 曹雪松、 陆晓奇、 杜小平、 李秀启、 陈冬、 郭海亮、 许海峰、 聂鹏宇、 杨琳、 洪程、 钱立兰、 朱新科、 张福明、 张华柱、 池开洪、 叶嘉宇、 杨兴平
本文件适用于从生长环境中自然富集或通过生物营养强化技术生产的富含硒的农产品。本文件不适用于收获、屠宰或捕捞后通过人工添加硒所获得的农产品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