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本文件适用于从事LED荧光粉、稀土三基色荧光粉、长余辉荧光粉、特种荧光粉(包括硫氧化钆铕、磷酸盐等荧光粉)生产的企业或企业生产单元的绿色工厂评价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