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核电发展中心
起草单位: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岭澳核电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核工程研究(上海)有限公司
起草人: 郭振武、 吴楷文、 范利银、 邹建平、 于雪良、 陈滨、 熊文彬、 张锋、 吴传军
本文件规定了核电厂定期安全评价中经验反馈要素的评价目的、内容、方法和流程。本文件适用于核电厂的定期安全评价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