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电力行业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33)
起草单位: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山东石横热电有限公司、 河南省日立信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智能电网技术创新中心、 山东中实易通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乐丰、 孟磊、 张永、 李治国、 郁金星、 李丽、 李壮、 谷小兵、 谢连科、 姜雨泽、 陈秋、 臧玉魏、 江建平、 刘敏、 赵宁、 李方伟、 韩勇、 蒋丛进、 杜明生、 尹建光、 张磊、 侯肖邦、 吴中杰、 吴晔、 李逸凡、 闫文晶、 马俊杰、 崔相宇、 魏清泉、 郭本祥、 王刚、 何旭东
本文件规定了火电厂脱硫装置技术监督的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和预警。本文件适用于燃煤电厂脱硫装置的技术监督,其他发电厂脱硫装置的技术监督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