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 德龙钢铁有限公司、 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芜湖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 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 云南曲靖呈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常熟市龙腾特种钢有限公司、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南京华电节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建龙阿城钢铁有限公司、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中南大学、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起草人: 李冰、 张利娜、 毛瑞、 施永杰、 何正江、 周艳、 杨晓斌、 胡振云、 杜斌、 杨明、 潘玉桐、 蒋存惠、 王前、 肖邦国、 林炳生、 赵玉潮、 陈洪智、 林滔、 霍咚梅、 赵天鹏、 季丙元、 陈剑、 邝永海、 王博、 安成龙、 冯帆、 王姜维、 杨记华
本文件规定了编制钢铁企业碳平衡表的编制要求、编制碳平衡表的数据、文字说明。本文件适用于钢铁企业碳平衡表的编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