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彭丹霖、 赵修江、 唐锡良、 王 超、 陈永柏、 郑磊夫、 胡 金、 俞士敏、 汪昱昆、 王小明、 王东胜、 邓 均、 王鹏远、 汪 洋、 张 鑫、 于 江、 张译匀、 王伶俐、 孙 干。本文件主要审查人:汪 毅、 谢施君、 邓智春、 宁文军、 罗 彬、 蒋 红、 李精华、 李 翔、 张 季、 邢 伟、 李攀光、 占乐军、 谢 欣、 聂锐华、 李 鹏、 张防修、 郭庆超、 郭志斌、 陈在妮
本文件标准规定了水电工程前期、建设期、运行期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技术要求。本文件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电站前期、建设期和运行期的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小型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