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核电发展中心
起草单位: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岭东核电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核工程研究(上海)有限公司
起草人: 吴传军、 许少群、 邵辉、 洪益群、 栾宝红、 晏卫国、 闫修平、 倪依雨、 张锋
本文件规定了核电厂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实际状态要素的定期安全评价的目的、内容、要求及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核电厂的定期安全评价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