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南京泽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 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 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 河北普阳钢铁有限公司、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翟尚鹏、 辛昌霞、 肖邦国、 卢熙宁、 霍咚梅、 王彦民、 朱烁、 冯帆、 陆云龙、 刘利鹏、 王瑞华、 李剑春、 杨柳
本文件规定了钢铁行业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装置运行效果评价的总则、评价技术要求、评价方法、评价程序和报告。本文件适用于钢铁焦炉烟气湿法、半干法/干法脱硫装备,以及烟气SCR脱硝、活性炭/焦脱硫脱硝一体化工艺的运行效果评价,其他类似脱硫脱硝工艺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