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核电发展中心
起草单位: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核工程研究(上海)有限公司
起草人: 吴传军、 陈秋炀、 杨腊腊、 陈光毅、 李斌、 洪益群、 陈丽、 田彬、 张波
本文件规定了核电厂设计要素定期安全评价的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核电厂的定期安全评价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