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起草单位: 中国林学会、 北京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贵州省林业对外合作与产业发展中心、 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中林政研(北京)科技中心
起草人: 王秀珍、 陈幸良、 姚建勇、 杨崇君、 郭丽萍、 马煦、 王彬、 王清春、 赵敏燕、 杨杰、 施彦斐、 高昆、 郭金鹏、 王化君、 王乾宇、 陈令君、 王志龙、 吴立威、 张金炜、 李文
本文件确立了自然教育评估原则,界定了评估对象和评估主体,规定了评估内容、程序以及结果运用的实施要求,描述了评估方法。本文件适用于依托自然保护地、重点国有林区、集体林区、国有林场以及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海洋等自然资源开展的自然教育服务评估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