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湛江中冶环保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中南大学、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北京科技大学
起草人: 彭犇、 吴礼云、 杨金光、 张亮亮、 殳哲君、 闾文、 仇金辉、 钱元弟、 王冠、 邱桂博、 杜洪涛、 吴跃东、 吴朝昀、 吴龙、 王姜维、 李栋、 栾彩霞、 张若鹏、 汪国川、 杨玉辉、 高子原、 陈剑、 程峥明、 李帅、 张英才、 郭俊祥、 王超、 王同宾、 李云云、 黄会芳
本文件规定了钢渣稳定化处理方法的术语和定义、热渣稳定化处理方法、冷渣稳定化处理方法、钢渣稳定化处理方法的选择。本文件适用于钢渣,涵盖铁水预处理渣、转炉钢渣、电弧炉钢渣和精炼铸余渣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