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天顺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冶金实验厂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都钢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天高镍业有限公司、 广西桂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裴永红、 杨治明、 丁明旺、 钟华、 杨明华、 杨俊锋、 王开建、 仇金辉、 刘忠、 陈统、 李军、 陈根、 许亮、 梁明、 张风坡、 黄重、 周志梭、 陈剑、 王临佳、 周永志、 刘家勇、 郑金瑞、 周劲军、 黄伟、 杨晓奇、 张洪亮、 王姜维、 陈诗通、 杜国栋、 张雅丽、 周细建、 王强、 张若鹏、 李震、 苏炜、 李映男、 邓彪、 宁静、 尹平
本文件规定了电弧炉余热回收利用的术语和定义、工艺流程、技术要求、运行评价指标。本文件适用于钢铁企业新建、改造的电弧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项目建设与评价,其他行业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