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 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 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日钢营口中板有限公司
起草人: 曹曲泉、 付尚红、 马毅、 毛瑞、 严立新、 韩晶、 于龙云、 陈剑、 陶文军、 罗国民、 闫国英、 仇金辉、 朱兴安、 钟寿军、 倪晓东、 王刚、 曹先常、 武丹、 张若鹏、 谢宏星、 麦吉昌、 吴畏、 张洋瀚、 张雅丽、 谢育林、 胡晓熙、 王姜维、 孙普、 罗咏、 施永杰、 梁亮、 陆爱娟、 张光明、 黄曼、 何传超、 成霞、 俞连水、 杨昭、 薛俊峰、 樊明宇、 李政、 刘栋、 饶梁洪、 杜在会、 张士博
本文件规定了钢铁生产企业碳资产管理的基本要求及管理策略。本文件适用于钢铁生产企业碳资产管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