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核电发展中心
起草单位: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起草人: 滕磊、 李志华、 杜德福、 许锋、 王帅、 王小兵、 康云鼎、 杨建、 付文峻、 张中
适用于非事故关闭的压水堆核电厂退役放射性物项拆除工作,因事故而关闭的压水堆核电厂和其他堆型的核电厂退役放射性物项拆除要求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