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档案局
起草单位: 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 江苏省档案馆、 江苏华夏电影胶片修复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电影资料馆、 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集团)、 上海电影技术厂有限公司、 广东珠影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中国照片档案馆、 江苏省如皋市档案馆
起草人: 曹燕、 黄静涛、 陈万田、 栾宁丽、 刘建、 陈新新、 徐亮、 杜琳琳、 祝成、 葛向北、 徐剑锋、 王峥、 白晓飞、 朱君、 袁俊杰、 梁雄升、 唐京伟、 谢晓明、 周敬宜、 张禧琳、 潘伟德、 苏海霞、 周明华、 黎涛、 关玥、 孙伟、 李吉申、 陈红、 井辉辉、 张辉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各类档案馆(室)、数字化外包服务机构的电影胶片档案数字化工作,其他电影胶片档案保管机构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