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能源局
起草单位: 国网电力空间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有限公司技术培训中心、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晓冰、 刘宁、 白云灿、 刘伟东、 武艺、 付晶、 蔡焕青、 孙晓斌、 陈怡、 武超、 胡霁、 张旭、 黄小龙、 王文卓、 文志科、 马建国、 靳少君、 黄俊波、 吴琳、 王关霖、 张益明、 白宏明、 周玎、 李勇
本文件规定了架空输电线路直升机巡视的技术原则和要求,包括一般要求、巡视前准备、巡视方法、巡视方式、巡视要求、安全要求、巡视资料的整理和移交等。本标准适用于110(66)kV及以上的交直流架空输电线路直升机巡视,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