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能源局
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电力金具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南京线路器材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四平线路器材有限公司、 江东金具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捷凯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西安创源电力金具有限公司、 湖州泰仑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河南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永固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江苏双汇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天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泰昌实业有限公司、 辽宁锦兴电力金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光大线路器材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电力科研院
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长青、 刘耀、 司佳钧、 周立宪、 刘之毅、 黄廷政、 周海鹰、 杨杰、 冒新国、 徐涛、 李新春、 武彩虹、 陈国华、 孙运涛、 赵宇田、 张怿宁、 宋铁创、 颜君、 李星球、 徐刚、 朱小强、 王恩久、 杜卓、 李宏、 静丰羽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金具型号命名方法的一般要求、标记组成和金具型号命名细则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额定电压等级35kV及以上架空电力线路、变电站及发电厂用金具。其他电压等级用电力金具型号命名方法参考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