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能源局
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日立能源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 桂林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日新电机(无锡)有限公司、 合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思源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 永锦电容器有限公司
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国江、 严飞、 林浩、 戴敏、 杨柳、 黄想、 许梦伊、 张晨萌、 马跃、 郭庆文、 左中秋、 吴永利、 胡啸宇、 雷晓燕、 罗兵、 颜红岳、 姚成、 解冲、 刘刚、 张晨晨、 胡泰山、 陆杰频、 杨晓良、 丁国成、 黄向前
本文件规定了高压并联电容器的使用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与包装等。本文件适用于并联连接于额定频率50Hz、标称电压高于1kV的交流电力系统中,用来改善功率因数的电容器。本文件不适用于下列电容器:——自愈式类型的电容器;——集合式电容器;——电力系统用串联电容器;——感应加热装置用电容器;——在叠加有直流电压的交流电压下使用的电容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