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能源局
起草单位: 陕煤电力信阳有限公司、 陕煤电力运城有限公司、 广东大唐国际雷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曹 焱、 杜百红、 贺 雷、 石军伟、 樊 旭、 梁化伟、 邱生祥、 周新成、 周立国、 陈 星、 李红平、 曹根来、 张永军、 李 聪、 李大才、 侯兆亭、 刘 芳、 田 青、 李泰峰、 蔡选锋、 马晓力、 赵翠萍、 朱 斌、 蔺之亨、 田晓康、 周靖焘、 杨 彬、 寇 洁
本文件规定了火电机组煤粉锅炉除灰除渣系统启动、停运、运行调整、故障处理的基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火电机组煤粉锅炉中的水力、气力除灰系统及水力、机械除渣系统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