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能源局
起草单位: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平诗、 李香华、 丁伦军、 刘代军、 文宇、 姜德政、 张冲林、 易腾、 马明、 张志高、 李攀光、 张梁
本文件规定了水电站设备状态检修管理的信息收集、诊断分析、状态评估、检修策略、检修后评价与持续改进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大中型常规水电站,其他水电站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