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能源局
起草单位: 武汉磐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服务中心、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营销服务中心(计量中心)、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服务中心(计量中心)、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营销服务中心、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服务中心、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湖北华中电力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军、 王海燕、 林聪、 许灵洁、 孙凯、 高帅、 明东岳、 周华勇、 陈文中、 吴志武、 成林、 孙哲、 徐文峰
本文件规定了互感器校验仪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采用差值比较法测量交流频率为50Hz(或60Hz)的互感器或者分压器误差的互感器校验仪的生产、试验和使用。本文件不适用于直流互感器校验仪和电子式互感器校验仪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