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能源局
起草单位: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服务中心、 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谏壁发电厂、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淮安供电分公司、 国能双辽发电有限公司、 南京丹迪克电力仪表有限公司、 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 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伟业电力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南京发电厂
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志新、 陆子刚、 黄亚龙、 穆小星、 卢树峰、 陈霄、 黄天超、 熊浩、 徐敏锐、 王双童、 吴剑、 许曙光、 肖文飚、 孙伟、 顾红波、 张波、 王圣和、 崔曜、 姜亚萍、 史一聪、 房岑、 韩涌
本文件规定了发电厂(站)计量点电量和统计电量不确定度的计算方法及不确定度评价。本文件适用于发电厂(站)交流电能计量装置所计电量的修正及电量平衡分析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