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能源局
起草单位: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德州电厂、 南京辉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交通大学、 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方联合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 湖北省黄冈大别山发电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公司、 广东粤电大亚湾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薛翔、 李勇、 刘刚、 蔡国双、 刘福广、 王金海、 魏智刚、 韩天鹏、 王豫越、 王明、 解智钧、 王云峰、 房军、 李为刚、 齐欢、 张兰庆、 杜晋峰、 黎作瑜、 康夜雨、 乔湛、 阳义、 王增泉、 吴志玮、 谢威威、 岳腾霄、 王孝恩、 兰宏武、 李刚、 高瑞良、 张盛、 朱禹、 卢晓飞、 赵万里、 马志强、 黄江、 周超、 洪小飞、 刘军
本文件规定了汽轮机叶片表面激光熔覆强化的熔覆材料、熔覆工艺、热处理、线型修磨、返修、质量检验与验收、记录文件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火电、核电等汽轮机叶片的表面激光熔覆强化;其他设备叶片的激光熔覆强化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