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能源局
起草单位: 南瑞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电网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许继电源有限公司、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国电南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检科(苏州)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南京康尼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北京西迈特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滕贤亮、 何胜利、 蔡军、 杨瑞、 温殿国、 刘玉振、 刘广财、 李晋伟、 周强、 朱金大、 刘丽红、 张如通、 相海明、 刘明祥、 周俊、 卢颖华、 何中原、 陈乃龙、 黄晓光、 张华东、 蔡涛、 李杰、 单荣荣、 任家磊、 方超、 曾剑峰、 杨聚彬、 何友旗、 朱小强、 孙建东、 郑庆康、 陆凡、 陈彦奎、 宗远洋、 卢虹宇、 陈晴、 王咸斌
本文件规定了低压交流岸电桩(以下简称“岸电桩”)的使用条件、技术要求、检验规则、试验方法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文件适用于船岸断电切换连接用,额定电压220V/380V、额定频率50Hz、额定电流350A及以下的岸基或趸船上低压交流岸电桩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