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能源局
起草单位: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华星东方电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本文件参加起草单位: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中海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新能和再生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上实宝金刚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新基环保有限公司、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大学
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龙吉生、 焦学军、 白力、 彭孝容、 吴浩仑、 吴志强、 高玉萍、 周康、 郝家华、 赵昊岩、 喻武、 付永强、 朱晔斐、 潘志成、 王子良、 任旭、 朱金薇、 刘哲、 杨茂钢、 王彦保、 秦峰、 杨成田、 徐增杰、 刘震、 周洪权、 焦显峰、 柴立源、 曾武清、 卜庆国、 王志强、 孙中涛、 戴勇、 李贝、 奚晋、 邹昕、 姚倩倩、 冯淋淋、 刘露
本文件规定了垃圾发电厂钠碱湿法烟气脱酸系统工程设计、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垃圾发电厂钠碱湿法烟气脱酸系统工程,可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的技术依据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