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能源局
起草单位: 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新能和再生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倬舸、 焦显峰、 钱翔、 刘汉俊、 刘哲、 王超、 李水江、 王小军、 张宇博、 张玉刚、 陈联宏、 范红照、 柴立源、 廖鹏、 赵娜、 吴宁、 龙吉生、 王薇、 曹乾、 周钟银、 杨飞、 谈强、 崔硕、 高沛荣、 周文斌、 钟卓延、 白力
本文件规定了垃圾发电厂垃圾收储、锅炉、热工仪表控制系统、环境保护、化学、渗沥液、节能、金属等技术监督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垃圾发电厂全生命周期的技术监督工作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