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能源局
起草单位: 北京和瑞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海储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大连融科储能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上海电气(安徽)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恒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许昌供电公司
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郑新、 张玮、 杨林、 张苗苗、 王建军、 张国强、 于伟、 王晓丽、 徐泉、 周政龙、 王屾、 牛迎春、 杨霖霖、 李勇琦、 张杰、 孟琳、 林友斌、 姚俊、 董开松、 万民惠、 陈喜峰、 秦小州、 王志龙、 史雷敏
本文件规定了液流电池储能电站电堆、电解液循环系统、热管理系统、电池管理系统、储能变流器以及监控系统的修前检查、修理和修后试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液流电池储能电站的检修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