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 SJ 1.9-1987
电子工业技术标准修订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标准草案(报批稿)报批审查时退稿的原则和程序 电子工业技术标准修订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标准草案(报批稿)报批审查时退稿的原则和程序 Principles and procedures for return of submitted standards drafts for approval
发布日期:1987-11-12
实施日期:1988-01-01
分类信息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部标准化研究所在审查主办单位上报的标准草案(报批稿)后,决定须退回主办单位返工修改时的原则和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工业技术标准中的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专业标准(部标准)和部指导性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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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批退稿有关规定草案修订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