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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计算 技术应用合规指南 隐私计算 技术应用合规指南
发布日期:2025-04-10
实施日期:2025-08-01
分类信息
研制信息

归口单位: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世辉律师事务所、 德恒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城市数字治理中心、 上海富数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洞见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华控清交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上海零数众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腾云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趣链科技有限公司、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浙江吉利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王丹阳、 贾轩、 吕艾临、 侯宁、 袁博、 闫树、 张斯瑞、 王泽宇、 韩璐、 王新锐、 刘晓霞、 王一楠、 周望、 万千惠、 全婉晴、 汪涛、 王路遥、 张鋆、 卞阳、 方竞、 杨天雅、 李倩、 曾钰涵、 王湾湾、 姚明、 殷宝玲、 薛婧、 靳晨、 时代、 王云河、 张嘉熙、 林乐、 兰春嘉、 杨珍、 胡豫皖、 李仲平、 葛梦莹、 南钰彤、 吴晓渊、 刘静莉、 徐静、 汪小益、 张延楠、 江涛、 彭海祥、 杨一帆、 昌文婷、 彭晋、 白晓媛、 贺伟、 徐潜、 喻博、 付艳艳、 李晨龙、 徐靓、 季明雷、 杨朋霖、 解凯旋、 吴顺宁、 吴勇波、 周二武、 段升华、 孙越、 徐乐西、 麻付强

标准简介

本文件适用于为隐私计算提供数据的主体,为隐私计算提供数据处理平台、算法工具、解决方案等技术支持的主体,和使用隐私计算技术输出的结果数据的主体。本文件不适用于对重要数据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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