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泰尔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 华为终端有限公司、 博鼎实华(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 北京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厦门美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荣耀智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兆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省信息化工程研究院
起草人: 傅山、 王嘉义、 冯金金、 贾宝国、 刘陶、 杜云、 魏凡星、 陈逸舟、 王淞鹤、 周飞、 李可心、 宁华、 钱康、 常琳、 谷晨、 宜静、 落红卫、 李实、 衣强、 董霁、 黄天宁、 彭骏涛、 张妍、 李经纬、 吴越、 王江胜、 姚一楠、 张宏伟、 黄晓珊、 丁雪莲、 刘献伦、 付艳艳、 刘文园、 李梦月、 杜蕾、 李昳婧、 贾科、 张玮、 任资政、 邹庆、 王天、 黄鹏华、 赵晓娜、 李辰淑、 林冠辰、 石玉珍、 李颖莹、 董霖、 郭建领、 赵艺、 黄德俊、 钱雷、 彭琴
本文件适用于可能影响未成年人权益、需要对未成年人提供保护的移动互联网个人信息处理者,指导其在识别出用户为未成年人后,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设计、开发、评估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