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机械工业环境保护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钢集团天澄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 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有限公司、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连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王辉、 蒋廉颖、 沈敏超、 孙军军、 李雄浩、 吴敏、 陈军律、 党小庆、 胡红胜、 郑成航、 尚逸尘、 张永、 王少权、 章杰、 杜云贵、 韩璐遥、 罗乐、 吴钢灿、 王进轩、 夏峥、 丁梦婕、 王小伊、 叶蔚蔚、 许江波
本文件规定了电解铝烟气湿法脱硫设备的设备组成和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检验规则、标志、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电解铝烟气经过干法脱氟和除尘预处理后的湿法脱硫设备的制造,其他有色金属冶炼烟气湿法脱硫设备的制造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