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机械工业环境保护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浙江大学、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有限公司、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嘉兴研究院、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高翔、 郑成航、 郦于杰、 张涌新、 周统、 赵飞、 吴敏、 吴卫红、 李哲、 周志颖、 斯洪良、 张杨、 韩璐遥、 黄晶晶、 郦建国、 袁伟锋、 翁卫国、 胡小鑫、 张悠、 左朋莱、 李钦武、 卢承政、 周灿、 李岷
本文件规定了生物质电厂烟气脱硝技术装备的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检验规则、标志、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农林生物质电厂采用的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和SNCR-SCR联合法等烟气脱硝技术装备的制造,垃圾焚烧和沼气发电等采用脱硝装备时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