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
起草单位: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深圳市绿环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出口商品包装研究所、 杭州舞环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塑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田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航南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江西网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力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泰安乐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博旺兴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冶有色博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海信冰箱有限公司、 河南循环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供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崔燕、 罗岩、 伍杨、 邢文彬、 王爱华、 张伟强、 刘可欣、 胡喜超、 胡秋远、 姚崎峰、 张君红、 和法起、 黄永良、 余军、 鄢红艳、 常雪松、 白洋、 陈斌、 李小刚、 李卓英、 沈莉楠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轮胎、废玻璃、废纺织品的回收活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