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50)
起草单位: 主编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 主要起草人:王富强 鄢军军 武明鑫 张 洋 王汉斌史志杰 陈海生 叶 军 张世殊 杨 萌李双江 王亚平 许 卫 高 洁 郝军刚陈平志 刘 宁 周 勇 赵奕萌 韩子博李 文 蒋 浩 卢海勇 周学志 陈仕卿邓兴富 张 敬 欧亮亮 董占飞 陈宗光杨 圭 雷 鸣 陈丽芬 王 平 孙兴伟陈 钢 钱 序 魏国强 贾 超 顾建伟李红莉 赵俊红 程万强 徐展鹏 李彩霞汤优敏 仇雅静 李 帅 李 鹏 菅玉峰李 辉 傅 雷 阎占良 董 舟 朱 玲殷许生 赵良英 陈旭云 程丽娟 李晓龙张雪辉 詹志发
1.0.1 为规范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内容和深度要求,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非补燃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1.0.3 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对项目必要性进行论证,包括技术经济比较研究成果和投资估算等内容,满足支撑项目投资决策的要求。1.0.4 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统筹考虑各技术方案在电力发展规划和电网条件、工程建设条件、建设规模、工艺路线、关键设备技术成熟度、环境和安全等方面的可行性,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提出设计方案。1.0.5 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