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电力行业电站阀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20)
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扬州电力设备修造厂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理工大学、 东莞深燃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蔡军、 范勇、 张宇、 汤占峰、 徐声云、 许海洋、 褚俊、 周祥态、 陈曦、 方超、 李小龙、 李依泽、 邓华平、 秦渊
本文件规定了电站隔爆型电动执行机构(以下简称电动执行机构)的性能规范、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由隔爆外壳“d”保护(防爆型式的其中一种)、设备类别为ⅡA、ⅡB、ⅡC三类,允许最高表面温度为85℃(温度组别:T6)~450℃(温度组别:T1),设备保护级别(EPL)为Gb级的电动执行机构的设计、制造及检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