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电联标准化中心综合标准化工作组
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文件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 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 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 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 利欧集团湖南泵业有限公司
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太江、 余 阳、 司广全、 李 果、 刘 军、 张志高、 徐德新、 赖真明、 孙立群、 皇晓军、 张连彬、 鄢志勇、 张瑞刚、 张文科、 冯绍彬、 苏广福、 佟多广、 李智中、 吕云杰、 刘立营、 米紫昊、 刘 朝、 雷 航、 赵 磊、 宁望望、 杨文虎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设备监造的总体要求、监造各方职责、监造方式、监造准备和监造实施等内容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