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50)
起草单位: 本规程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 主要审查人如下:主编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 主要起草人:王富强 徐建军 武明鑫 杨 萌 李双江叶 军 周 恒 张世殊 陈平志 陈海生周 勇 刘 宁 王汉斌 史志杰 池 冉许 卫 张 妍 蒋 浩 卢海勇 鄢军军顾建伟 陈祥荣 刘 玮 牛东圣 齐开来韩子博 杨 圭 雷 鸣 赵俊红 刘全亮王鸿振 杨忠良 殷许生 岳 蕾 程万强孙兴伟 李 文 周学志 陈仕卿 袁彦辉钱 序 赵良英 高 洁 魏国强 冯学敏奚鹏飞 韩 月 王 静 李 鹏、 陈宗光杨 文 菅玉峰 李 辉 傅 雷 阎占良李 帅 江 婷 朱 玲 董 舟 张雪辉程柯楠 席周周 侯彦硕 胡中波 官 翔仇雅静 陈旭云
1.0.1 为规范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内容和深度要求,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非补燃式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1.0.3 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初步设计报告应包括项目设计方案及与之相关的计算数据、图纸及各类技术参数等内容,满足指导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和项目实施、控制工程投资的要求。1.0.4 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